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招聘公告
为深入推进我院“一站式”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,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,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,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开聘任特邀调解员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简介
特邀调解员是指经人民法院聘任的,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,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,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、解决纠纷的人员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: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维护宪法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,年龄在65周岁以下;
品行端正,公道正派,诚实守信,爱岗敬业,热心调解工作;
熟悉国家政策、社情民意,善于做群众工作,有较好的调解能力;
能熟练使用电脑、手机等通讯设备。
(二)符合上述条件,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优先聘任:
曾担任或现任各级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陪审员;
退休政法干警;
仲裁员、公证员等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:
曾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,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;
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;
曾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;
其他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情形。
三、培训和案件补贴
1.培训。特邀调解员由天心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。
2.案件补贴。本院对特邀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,实行一案一补。
四、招聘程序
1.报名时间:报名截止至2022年2月21日。
2.报名地点:天心区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大厅西头办公室。
4.资格初审方式。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。
5.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:
报名表原件一份;
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;
原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(在职人员还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担任人民调解员的证明材料);
近一年的体检报告。
6.面试:资格初审合格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参加面试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任人员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7.公示:特邀调解员选任后须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七天,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,本院正式予以聘任。
8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,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证实,取消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
2022年1月27日